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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問負責制
首問負責制
一、首問負責制是指管理服務對象到機關或打電話等通訊方式到機關辦事(含舉報、投訴、咨詢、查詢等),接受詢問的首位機關工作人員必須負責解答、辦理或轉交經辦股室(人)辦理的制度。
二、按照“首問負責,對口接待”的原則,首問負任人要熱情禮貌、用語文明,耐心聽講,行國規(guī)范;熟悉本單位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要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切實為管理服對象著想,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扯皮,充分體現(xiàn)機關干部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精神風貌。
三、首問責任人的責任:
(一)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的,要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不能當場辦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關辦理的事項及所需材料和辦理方法等,并耐心解答對方的詢問。
(二)不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但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的,首問責任人要主動告知或引導其到有關經辦股室,經辦股室無人時,應主動聯(lián)系或告知經辦科股室的電話。屬于本股室職責范圍的,當具體經辦不在時,首問責任人應先接下來,并記下管理服務對象的聯(lián)系電話,再交經辦人辦理。
(三)屬于本單位業(yè)務不明確或涉及交叉業(yè)務的,首問責任人要及時請示領導,協(xié)調有關業(yè)務機構辦理。
(四)不屬于本單位或本部門職責范圍的;首問責任人應予以說明并盡可能告知或幫助其了解承辦部門。
(五)屬于電話咨詢的,首問責任人應按上述原則給予答復;屬于舉報或投訴和,首責任人應將反映的事項、舉報或投訴人姓名、聯(lián)系電話等要素記錄在冊,并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處理。